一、汽车原装的防盗报警设备必须实施我国的(即国际的)标准
理由:国际标准和我国标准都明确了对车辆防盗报警系统的要求,且我国标准和国际标准接轨,因此,无论国外设计或国内设计的车辆防盗报警系统应统一要求。随着我国新投产车型越来越多地原装防盗设备,后装防盗器的地位在下降,如果不要求原装防盗器实施我国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则我国标准面临缩小“适用范围”的境地。我国寄予发展希望的联网的车辆防盗反劫报警系统必依托我国标准,且因为功能、价格等因素,必将主要在新车型(大部分是中高档车)上应用,如果不要求它们实施我国的(即国际的)标准,则不可能实现发展。对汽车原装的防盗报警设备如果不实施我国的(即国际的)标准,今后还能管理相关市场和产品吗?
意见:最低要求——汽车制造厂公布设计(选用)防盗报警设备所依据的国际标准或我国标准,至少字面上表明符合要求。合理要求——汽车制造厂及进口商公布各车型依据国际标准或我国标准检测防盗报警设备合格的报告。允许防盗报警设备检测包括在依据国际标准进行的整车检测中。发展要求——汽车制造厂公布依据国际标准或我国标准采用的防盗报警设备接口,国内实现统一制式,支持我国的联网车辆防盗反劫报警系统发展。
二、制约联网车辆防盗反劫报警系统发展的关键问题是车载防盗报警设备及其接口
理由:北京的情况已可以证明,目前,①车辆上已有车辆防盗报警系统或汽车防盗报警器(无论原装、后装)的,因为不愿伤车、车辆保修期限和价格方面的因素,一般不希望拆掉再换成联网系统中的车载防盗报警设备;②车辆上已有的车辆防盗报警系统或汽车防盗报警器又不能通过标准的接口成为联网系统中的车载防盗报警设备;③不动车辆上已有车辆防盗报警系统或汽车防盗报警器,加装联网系统的车载防盗报警设备,在理论上成立,但即使不考虑价格问题和安装的可能冲突,也存在用户要操作两套系统的麻烦和两套系统的兼容问题(我国标准和国际标准特别强调要注意的问题),可能危及用户,即实际上不现实。笔者还没有发现专为联网系统研制开发的成套车载防盗报警设备投产,目前基本上是利用现成的车辆防盗报警系统产品经改制成车辆的防盗报警单元。目前汽车原装的防盗报警设备不会主动留出联网接口,更谈不上标准的接口。几乎所有的汽车制造和销售厂商都反对在已有原装防盗报警设备的情况下再加装其它同类产品。“后装”的还未真正形成“接口”,勉强充当车辆的防盗报警单元;②“原装”的没有“接口”,无法成为车辆的防盗报警单元;③现实中的联网车辆防盗反劫报警系统打不响“安防”牌,只好大打“服务”牌。抓“后装”的“接口”和安装适应性;抓“原装”的“接口”;抓车载设备的防破坏能力(在处警机制尚未如愿支撑联网防范时,必须如此)。
三、对市场上销售的汽车防盗报警产品监控仍然不足
笔者从公开媒体上搜集到的市售汽车防盗报警产品的名录统计分析来看,未经检测、认证的汽车防盗报警产品超过总量的半数,该类产品的上市,远未得到有效的监控。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的有限检查结果来看,即使经过质检部门监控的产品,其防盗报警的各项指标性能也是良莠不齐的。事实上,没有对所有渠道进行监控。市售渠道大致为
——车辆上“原装”的;
——车辆上“后装”的:情况较复杂,包括汽车销售商安装的、用户自选的(又分为在商店当面选购的、异地邮购的)、保险商指定或赠送的等。
四、关于今后汽车防盗报警系统防范标准的几点意见
“联网机动车反劫防盗报警系统”的相关标准要考虑车载防盗报警设备的问题
——增加部件问题(兼容性);我建议不鼓励采用增加部件的方法形成新的车载防盗报警设备,除非是同一个厂商的有延续性的系列产品;
——改装、改接问题(兼容性);我建议要有限制;
——熄火问题(安全性);我建议要有细则、有限制。
2、“联网机动车反劫防盗报警系统”接口的相关标准要考虑
——“原装”时怎么要求;
——“后装”时怎么要求。
——如果是成套的、一体的(单体)车载设备,可以不要求,因为信号在设备内部传输,不需要接口。为此,也不鼓励打开某一体设备的内部去取得信号或加入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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